你好,欢迎来到《熊逸说苏轼》。
这一讲我们谈谈苏轼在定州时期最重要的两封奏折,合称《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二首》。虽然是两封,但讲的是同一件事,内容很有实干精神,也提出了一个在大一统帝国里非常重要的问题。
定州局势
上一讲说过,定州在今天的河北省,再往北就是辽国了。北宋自从澶渊之盟以来,和辽国相安无事几十年。宋辽边界只有小摩擦,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军事行动。
苏轼做了不少情报工作,发现近年来定州遇到的侵犯并不是辽国存心挑衅,而是另有缘故。
辽国是契丹人建立的政权,在强盛时期征服了北方的其他部族。但辽国的控制力显然衰弱了,曾经被征服的鞑靼、术保诸部开始反叛。辽国被搞得焦头烂额,忙着到处调兵镇压。叛军的小股部队,或者被政府军打散的残兵败将,有时候就会流窜到宋朝的定州境内,干一些杀人越货的勾当。
在古代的政治格局里,谁也不想看到邻国强大,都怕邻国一强大就会欺负自己。所以,一旦邻国有了乱子,自己难免幸灾乐祸。
苏轼也有这个想法,认为辽国现在乱成这样,对宋朝来说当然是好事,但他也看出了这件好事背后的隐患,那就是当辽国没有能力收拾乱局的时候,不但那些叛军会骚扰宋朝边境,就连很多本属安善良民的辽国百姓,也会因为受不了政府的折腾,开始聚众作乱。
这些辽国乱民,将来也一定会威胁到宋朝的安宁。
所以,邻国强大了虽然不好,但弱小了竟然也很不好。定州正在面临与即将面临的,看来是后一种的不好。
按说这种零零星星的小规模骚扰,宋朝的边防军应该完全可以轻松应对。但是,毕竟宋辽边境和平了几十年,在定州驻防的北宋禁军的生存状态已经充分而生动地说明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道理。千军万马在缺乏外部压力的状态下变成了一群废物,不但连几十人规模、不成建制的敌人都打不过,反而尽给当地人民添乱。
人人都知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道理,但养兵不能养起来就算,还必须在太平年景里不断磨炼军事技能,让军队时刻保持最佳战斗力,以备不时之需。
苏轼发现,定州禁军不但早就没有了战斗意志,就连基本体能都跟不上了,搞一次短途行军就能累垮一大群人。
解决方案貌似不言而喻:只要严加训练也就是了。但是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苏轼考虑到,一旦大规模操练起来,消息一定隐瞒不住,辽国那边会怎么想呢?他们一定会认为宋朝想要开战。所以,这种没事找事的动作决不能搞。兵当然要练,但必须低调,慢慢来。
如何保卫定州
接下来就有两个问题要解决:
第一,就算假以时日,真的把兵练好,战斗力又能保持多久呢?也许地方官一换人就人亡政息了。而且,禁军的战斗意志始终不高,这是先天因素造成的。
第二,虽然宋辽和平相处,但辽国人毕竟是草原民族,时不时还是会发生小规模的骚扰事件,跨越国境抢劫宋朝村镇,一旦近期再有这种事情发生,以定州禁军当下的战斗力,根本防御不住。
解决方案只有一个:保卫家园,必须依靠当地人。
这就需要说说禁军的战斗意志为什么始终不高了。
我们必须了解一个很容易被忽视的常识,那就是古代人的国家观念远不如现代人,很多古代老百姓甚至根本就没有国家观念,他们的精神凝聚力主要来自于乡土意识。
禁军的兵源来自全国各地,他们到边疆打仗,与其说是保家卫国,不如说是吃粮当差。
如果战局有利,那么人人都能奋勇当先,为的是立功受赏,狠赚一笔,而一旦战局稍有不利,逃命才是头等大事。
就算长时间不打仗,他们在边疆驻扎得越久,当然就越想家,天天恨不得找机会开小差。
通观历史,保家之战最容易激发人的战斗意志,毕竟老百姓就算对天下国家再没概念,再怎么想得开,但祖坟总不能让人占了。而且,身边的战友不是亲戚就是街坊邻居,谁要是打仗不勇敢,一辈子在家乡抬不起头。
所以苏轼提出一个观点:宋朝自从开国以来,总会在边境驻扎大规模的禁军,这样做当然没错,但是,这样做的意义,与其说要拿禁军去打仗,不如说要拿他们去唬人。
为了达到唬人的效果,当然要造出浩大的声势,让敌人不敢轻举妄动。而一旦真正交战,就不能完全依靠这些唬人的禁军了,还必须仰赖当地民兵才行。
至于在平日里抵抗小规模的武装劫掠,就必须完全仰赖当地民兵了。边疆一带的原住民除了有保卫家园的高昂斗志,还熟悉敌情,熟悉战斗,比内地调来的禁军强得多。
而且,民兵还有一个巨大优势:便宜。
我在前边讲过,禁军规模庞大,开支惊人,以至于酿成北宋“三冗”之一的“冗兵”,让中央财政不堪重负。
但民兵属于民间自由结社,大家自觉自愿,不花政府一分钱。只要政府不阻挠,边境地带就会自发地形成民兵组织。原因很简单,保卫家园就是他们的第一要务。
我在《熊逸书院》讲社会学先驱斯宾塞和无政府主义思想家克鲁泡特金的时候说过,货币的发行和管理、灯塔之类的公共设施的建造、国家法定的宗教信仰、慈善事业、普及教育、邮电服务,这些都是国家和政府不应该做的。
现在苏轼把选项增加了一条:军队。
如果斯宾塞和克鲁泡特金读过苏轼的这封奏章,那么他们不但在大概率上会支持苏轼的想法,后者还一定会拿这个例子来证明政府的存在只会阻碍民间的自发秩序。
苏轼当然不会那么极端,只是恳请朝廷给一点好政策,以便在定州组建民兵。
弓箭社
宋代的民兵组织叫作弓箭社。顾名思义,拉弓射箭是最重要的武术技能。
今天我们提到传统武术,想到的通常都是太极拳、八卦掌、六合枪……其实这些武术并不很传统,绝大部分都是晚到清朝才出现的,主要用途是保镖和卖艺,被各种江湖传说打造得神乎其神。
传统武术里边真正最源远流长的项目,真正的杀人技,就是射箭。完全可以这样讲:射箭高于一切。
在宋代,无论官兵还是民兵,最核心的武术训练就是射箭。射程、准头和连续射击的耐力是最重要的考核指标。
但是,贸然组建一个弓箭社,是不是太唐突了呢?
这就需要有些说服技巧了。苏轼援引历史,说弓箭社在我们宋朝不但早就成立过,普及过,而且收效良好。
以前驻守边疆的好几位名臣尽管手握重兵,但都很仰赖弓箭社。那么,这么好的制度怎么就败坏了呢?
这就要追溯到宋神宗熙宁年间了,当时在民间推行保甲法,和弓箭社有了冲突,弓箭社也就维系不下去了。
如果苏轼可以直言不讳的话,矛盾肯定又会指向宋神宗和王安石,因为保甲法就是王安石在全国推行的新法之一。但现在既然要做实事,旧伤疤最好不要去揭,免得不小心惹哲宗皇帝反感。
接下来,苏轼又算了一笔经济账,说弓箭社纯属民间社团,兵器、铠甲、马匹完全自备,也不拿朝廷的粮饷,不会给朝廷增加任何经济负担。朝廷甚至也不会增加多大的管理成本,因为民间社团有一整套的自治规范,首领和中层干部完全由大家推选,执行赏罚比官府还要严格。
弓箭社这样的组织说明了一个道理,“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事情竟然真的存在,并且,这些不吃草的马儿不但能跑,跑得还比吃草的马儿更快、更积极主动。这种好事,朝廷有什么理由不去支持呢?
朝廷当然有顾虑。凡是中央集权,最核心的管理原则就是以集中管理分散,一个组织化程度高的小团体可以轻松统治无组织的广土众民。
所以统治者要想加强管理,巩固自己的统治,要么就把统治集团的组织化程度继续提高,要么就让广土众民尽可能地成为一盘散沙,越散越好。
而像弓箭社这种民间社团:一来组织化程度很高,二来天然就有很强的凝聚力,三来能征惯战,武器装备齐全。
如果他们真的只是保境安民,当然最好,但如果他们不服从朝廷安排,甚至扯旗造反,那可不是官军能够轻易镇压得住的。
在历代核心统治层的内心天平上,一切当然都不如自己的权位来得重要。隐秘的法家思想尤其提防着所谓自治规范,他们认为赏罚的权柄必须绝对由君主掌握。
苏轼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不方便在奏折里明说。为了打消朝廷的疑虑,他给出了一个折中方案,那就是增加官方的参与度,从规模设计到功过赏罚都不能让弓箭社完全自主。
苏轼应该很期待着自己的方案可以实现,但是,奏折送上去,回复却一直没有下来。
这时候的中央政府正在酝酿着一场风暴,谁也没有闲心去关注远方定州的闲事。新一轮的大洗牌开始了,不存在对事不对人,而只有对人不对事。
虽然定州的事没人关注,远在定州的苏轼其人却被很多双闪露凶光的眼睛紧紧盯着。
苏轼的命运,将一个来更加凶险的时刻,我们下一讲接着说。

X
29 苏轼的人生对我们有什么启发?
熊逸
2020-03-14通过诗词文章串讲了苏轼的一生之后,这一讲,我想跟你探讨一个比较鸡汤的问题:苏轼的人生对我们有什么启发?
苏轼历经大起大落,最让人惊叹的就是他善处逆境的本领:无论境况多么糟糕,他总可以从容不迫、泰然自若。这样的心理素质到底是怎样练成的?我们能不能学得到?
以审美的姿态生活
先说一个悲伤的结论:大部分都没法学。
论性格,苏轼很开朗,社交欲望和社交能力都强得异乎寻常,这是天生的。
论环境,宋代是全部时代里对知识分子最优待的,如果换到明清,苏轼很可能熬不过中年,要么被整垮了,要么被整死了。特定的环境,没法复制。
再者,前边谈过,苏轼的从容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才学、名望和地位,所以,就算性格和环境的条件不变,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落到和苏轼相同的逆境里,大概率上是承受不住的。
但如果说苏轼身上有什么是普通人可以学的,那就是一种经过理性反思得来的人生态度。
在苏轼的文章里边,最集中阐释这种态度的,就是《宝绘堂记》。
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驸马王诜修了一所私人书画收藏室,题名宝绘堂,请苏轼写一篇《宝绘堂记》。这是宋代文人的惯例,凡是修建了什么东西,都要配上一篇文章。
我在前边讲乌台诗案的时候,曾经提到过这位驸马王诜,他和苏轼交情很深,也被乌台诗案牵连得很深。
宝绘堂的落成是在乌台诗案发生的两年前,王诜正在京城里忙着收藏字画,苏轼正在徐州忙着抗洪救灾。虽然算不上岁月静好,但一时也还看不到政治上大风大浪的苗头。
苏轼欣然应邀,为宝绘堂写了一篇短文,开头两句话就是核心论点,原话是:“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
字面上看,“寓”是暂住,“留”是长住。寓意和留意的区别,我们可以理解成住旅馆和买房的区别。
在旅馆住一晚,看到房间窗外有漂亮的风景,室内有别致的装修,欣赏一下,高兴一下。哪怕只是一张便笺纸,只要有别致的设计,就能让自己把玩一阵。就算旅馆垮了,自己也不心疼,该上路照样上路。
但买房就不一样了,把房子当成要住一辈子的私人产业来打理,从选择地段、户型到装修设计、家具布置,每个环节都能把心操碎,每个细节都可以纠结好久,一旦发觉买错了就会懊悔不迭。
生活“不可以留意于物”,意味着对任何事物都不该沉迷进去。古汉语的“物”涵盖很广,一切人,一切事,一切东西,都是物。
苏轼援引《老子》的名句:“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
在老子看来,一切感官享乐都是对人有害的。但是,苏轼说,圣人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但之所以并不禁绝感官享乐,是因为这些享乐“聊以寓意”,也就是说,人只要不沉迷进去,声色犬马都可以给人短暂的放松,而不会有什么害处,《老子》讲得太极端了。
这个道理很像是今天一些麻将馆的标语:小赌怡情,大赌伤身。
那么,怎样才能只怡情而不伤身呢?
苏轼讲:书画爱好是所有娱乐项目里最健康的,但是,如果对书画太“留意”,太沉迷,同样可以伤身。
以史为鉴,苏轼举了几个例子:三国年间,酷爱书法的钟繇在韦诞那里见到了蔡邕的真迹,苦求不得,捶胸呕血险些死了,后来韦诞过世,钟繇为了取出蔡邕的字,竟然派人挖坟掘墓。
还有南朝宋孝武帝,酷爱书法,所以,大臣王僧虔明明写得更好,但不敢发挥出来,故意用秃笔写字,把字写丑些,生怕惹孝武帝猜忌。
还有晋朝的权臣桓玄,安排轻舟专门运载书画,就怕一有变故,书画会保不住,结果真的有了变故,保住了书画却保不住自己。
还有唐代宰相王涯,为了收藏书画不知道花了多少钱,还专门建造了隔墙把珍贵的书画藏起来,免得别人发现,结果发生政变,不但命都没了,隔墙也被别人砸了,劫匪不知道书画的价值,只把装饰书画的黄金宝玉拿走了,把书画当成垃圾扔掉。
以上这几位古人,都是因为迷恋书画,结果既害了国家,也害了自己。可见,对事物的“留意”正是招灾惹祸的根苗。
接下来,苏轼以史为鉴,说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很迷恋书画,后来想通了,就算收藏了什么宝贝,但如果有人把它们拿走了,自己也无所谓。
再好的书画,也不过“譬之烟云之过眼”,就像烟云从眼前飞走一样。这句话就是成语“过眼烟云”的出处。
于是,看到好的书画,很高兴,很欣赏;失去好的书画,无所谓,不心疼。自此以后,书画就只会给自己带来快乐,而不会带来烦恼了。
苏轼拿亲身经历劝说王诜:你现在这么迷恋书画,就像我年轻时候一样,所以我希望你也能像我一样做出改变,调整心态,让书画只成为快乐的源泉,而不会变成生活的负担。
按说写这种文章,应该好好赞美主人的品位,多说吉利话,苏轼偏偏别出心裁,举的例子又是挖坟掘墓,又是身败名裂,总之没有一桩好事。
王诜当然不太高兴,但我们倒是可以好好领会一下文章中的道理。
这个道理,最浅一层的理解就是告诫人们不要玩物丧志。如果理解得更深一层,那就是,我们应该有意识地培养对生活的疏离感。
当我们对生活拉开了足够的距离,不但会发现生活当中好的一面会变得更美,就连不好的一面也会变得更加容易承受。
如果理解再进一层,那么就会发现,自己也可以和自己拉开距离,也就是说,自己既是参与生活的人,同时又站在远处旁观这个生活中的自己。
美感永远伴随着距离感出现。当你有了这种若即若离的生活境界,你就更容易在很多貌似平常的事物当中看出美感。于是在外人看来,你反而像是一个特别热爱生活的人。
苏轼就是这样,研究烹饪,搞出了东坡肉;研究酿酒,搞出了真一酒;就算到了海南那样的绝境,还会和专业人士一起研究制墨的新方法,虽然研制失败,还险些烧了房子,但世上竟然也有了拿他的名号来兜售的东坡墨。
生活,但不以生活的姿态生活,而以审美的姿态生活。
若即若离
道理不难理解,但难的是对距离感的把握。
如果你做不好,倒也不必苛求,因为就连苏轼自己也并不总能把距离感的分寸把握到位,否则也就不会有《念奴娇·赤壁怀古》那样的悲怆调子了。
分寸感的重点在于“若即若离”,距离拉得太远也不是好事,那就会像中世纪的欧洲人那样——他们真的把现实生活当成在旅馆里的暂住,进天堂、得永生才是唯一的追求。所以,他们对现实事务很不上心,觉得无论做好做坏都没多大意义。
这很可以理解,如果你住进旅馆,也不会为了一小片墙纸的破损就兴师动众,非要把它修好不可。
我们理解《宝绘堂记》,可以参照苏轼一首很出名的七律,《和子由渑池怀旧》: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老僧已死成新塔,坏壁无由见旧题。
往日崎岖还记否,路长人困蹇驴嘶。
这首诗看上去很像是一个历尽沧桑的老人的口吻,其实苏轼当时刚刚踏上仕途,正要去陕西凤翔做官。
那是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三苏”刚刚名动京城的时候。
苏洵在京城编撰礼书,苏辙和王安石闹了好大的矛盾,索性辞去任命,在家侍奉父亲。等苏轼赴任的时候,苏辙一路把他送到郑州。
兄弟告别之后,苏辙写了一首《怀渑池寄子瞻兄》,寄给苏轼,诗里怀念两兄弟当初一起参加科举,在渑池的一所寺庙借宿,还一起在墙上题诗。苏辙的诗里满是怀旧的伤感,而苏轼这首作为答复的诗,给弟弟讲了一个人为什么应该豁达的道理。
首联先发问:人生漂泊无定,到底像什么呢?然后自问自答:应该像冬天里一只失群的大雁。
颔联做出解释:这只大雁偶然间找个地方歇脚,在雪地上留下了脚印,但很快它又飞走了,哪会去挂怀那些脚印呢?
颈联既是承接,也是写实,说我们当初寄宿的那所寺庙倒是还在,但接待过我们的那位老和尚已经不在了,他的骨灰被藏在一座新修的塔里,寺庙的墙壁严重破损,我们曾经写在墙上的诗当然看不到了。
尾联转入回忆:你还记得吗?当初我们走过一段很艰险的山路,马死了,我们只好骑着瘸驴代步,好不容易才到了渑池。
从技术角度来看,宋诗和唐诗有着很不同的审美取向:唐诗重情,宋诗重理。唐诗的好处称为情趣,宋诗的好处称为理趣。
这首《和子由渑池怀旧》就属于体现理趣的典范之作。它很会讲道理,但讲得自然晓畅,毫无掉书袋的痕迹。
细看才能体会到苏轼修辞手法的巧妙:颔联是一个流水对,上下联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语句。颈联有当句对,同一句里“老僧”对“新塔”,“坏壁”对“旧题”。
更特别的是,前四句一气呵成,连贯成一体,这样的写法相当少见,还给我们留下了一个“雪泥鸿爪”的成语。
社会总是千变万化,人生总是千头万绪,最难认清的就是控制力的边界。
哪些是自己可控的,比如学习一门知识,那就不妨执着起来,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哪些是自己不可控的,比如借助这门知识,小到独善其身,大到兼济天下,那就不妨换上雪泥鸿爪的态度,任凭青石的街道向晚,任凭三月的春闱不揭,而你,永远记得自己只是过客,不是归人。
惟其如此,你那哒哒的马蹄才会成为一个美丽的错误,像苏轼那样;而不是惨痛的错误,像王安石那样。
下一讲,是课程的最后一讲,我会对课程做个简短的回顾,对北宋政坛这场旷日持久的新旧党争,做一次通盘梳理。
苏轼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理解他所处的时代,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个人。